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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发文推进公路服务区无障碍环境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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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7月2日,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公路服务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加快推进公路服务区无障碍环境建设,保障特殊人群便捷出行。

  《通知》提到,我国有老年人约2.5亿人、残疾人8500多万人,公路服务区无障碍设施需求量十分巨大。推进公路服务区无障碍环境建设,是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、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必要条件,事关特殊人群美好生活需要。

  根据《通知》,排查内容应包括:

  (一)设施建设方面

  新建服务区无障碍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投入使用。

  在停车场、室外公共卫生间、综合服务楼等场所,是否按需设置了缘石坡道、轮椅坡道等,坡道坡度、宽度、高差、扶手等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。

  室外公共卫生间、综合服务楼等场所,是否按需设置了无障碍出入口,出入口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。

  公共卫生间是否设置了无障碍小便位、无障碍坐便位、无障碍洗手盆、安全抓杆等服务设施,有条件的服务区是否单独设置了无障碍卫生间(可与第三卫生间合并设置),各类无障碍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。

  餐厅是否按要求设置了无障碍就餐位和结算口轮椅通道。

  便利店是否按要求设置了结算口轮椅通道。

  有条件的公路服务区是否设置了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,并设置醒目标识。

  (二)运行服务方面

  无障碍通道可否顺畅通行,有无空调外机或其他物品阻挡通道导致无法通行的问题。

  所有无障碍服务设施是否完好可用,有无上锁不允许使用等问题。

  无障碍设施标识是否完备、醒目。

  是否为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健康码代查、协助信息填报、咨询指引等服务,有条件的是否提供轮椅、拐杖等免费借用服务。

  有无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情况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,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明确专门牵头机构,指定专人负责,组织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等单位,对标对表,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公路服务区开展全面排查,确保无死角、全覆盖。

 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,制定工作清单,分类组织整改。对运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,要立行立改,第一时间完成;对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,要明确责任,倒排工期。

  加强公路服务区设计、建设、运营等环节之间的沟通协调,对排查中发现的设计和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要及时反馈相关单位,推进相关标准规范优化完善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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